在医保参保扩面方面,截止2015年,全盟参保人数达117925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73058人,城镇居民参保44867人。 “十二五”期间,我盟医保扩面工作成果显著。
在医保基金运行方面,自2012年以来,部分旗县已出现医保基金当年支出大于当年收入,即收不抵支。直至2015年,全盟医保基金整体出现当年收不抵支现象。其中,2014年全盟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年收入增幅由前两年的8.8%降至0.1%,而2015年较2014年,收入增幅也仅达到3.7%。2013—2015年连续三年基金支出增幅均高于基金收入增幅,致使2015年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增幅由前两年的11.3%降至-0.5%。由此可见,“十二五”期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已日益显现。
在医保待遇方面,“十二五”期间,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明显提高。城镇职工起付线降低了40%,住院费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3%,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报销比例提高了20%,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至12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至25万元。城镇居民最高支付年限额提高至18万/人,门诊医疗费报销待遇由报销比例提高20%。
在为民办实事方面,“十二五”期间,我盟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已与宁夏银川、甘肃武威、金昌等周边地区近50家定点医院及药店签订了联网即时结算服务协议。2015年,成功将自治区异地结算平台的阿拉善盟本级结算端口启动运行,参保人员可在自治区十二各盟市异地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就诊、购药。
在医保制度建设及信息化建设方面,十二五”期间,我盟相继出台实施了《阿拉善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全盟城镇职工以及城镇居民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付费方式改革等相关制度。开通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了医保服务数字化建设发展。同时,采用了银行账号在线转账服务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