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人员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 三、受理方式和时间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可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有关材料和线索。 受理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受理电话:技术指导和研究中心0471-4954550;自治区卫生计生委:0471-6924898;自治区人社厅: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人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研究中心 2017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