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2日早晨7:00时前(详见体检名单)。
二、地点
考生到大学东路桥华世纪村居华园北门集合。
三、有关要求
(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地点和时间及其它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考生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体检结束后2天内未接到复查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遇有特殊情况或手机号码有变动的的请拨打0471-12370进行咨询。
(三)参加体检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或准考证),并准备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
(四)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两天要注意饮食,少吃油腻食品,戒酒,多休息。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每人400元。
(六)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