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12名,具体详见《2024年集宁区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牢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
5.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中专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不得以二学位专业报考;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专业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暨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暨资格初审的方式,由2024年集宁区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此次招聘,应聘人员直接登录集宁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nq.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http://www.nmrcks.net)。填写《集宁区公开招聘乌兰牧骑事业编制演职人员报名表》,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不得一人报考多岗位。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9:00-2024年8月30日17:30。
2.资格初审起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9:00-2024年8月31日17:30。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为中专学历的,须上传本人中专学习毕业证原件,必要时需提供学校证明(须加盖学校党组织和人事部门印章);
(2)应聘者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须上传本人相应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s://www.chsi.com.cn/。
(3)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次招聘,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报名,且报名与参加专业测试时所用的证件一致。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条件,对照符合个人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的内容要求。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1)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正式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2)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型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7.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接收招聘重要事项通知,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8.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报名需使用电脑(PC)端注册登录报名系统,建议使用360或谷歌等浏览器。
10.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11.报名期间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咨询。
(二)资格复审
1.此次招聘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双人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执行。成立资格复审工作组具体实施,资格复审人员严格按照《岗位表》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确定审查尺度,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
2.关于时间、地点及要求,关注集宁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nq.gov.cn/)发布的《2024年集宁区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五、招聘考试形式
1.本次招聘专业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以现场专业考试的形式进行。
2.根据行业、专业特殊性和急需紧缺岗位实际情况,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本岗位招聘计划的,采取加试方式进行(具体加试方式由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报请招聘领导小组批准确定)。
4.考试所需音乐伴奏(音频格式为:.mp3或.wav)、表演服装、乐器等由应聘人员自备。
5.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关注报名网站。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考试当天,抽签确定应聘人员考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应聘人员顺序号。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场后应聘人员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7.本次考试公告以集宁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nq.gov.cn/)发布内容为准。
六、体检与考察
从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集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https://www.jnq.gov.cn/)。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存在异议,可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5.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被考察人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
3.应聘人员考察结果报请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认,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集宁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https://www.jnq.gov.cn/),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结束后,出现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缺额的,则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
1.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
2.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5年,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八、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集宁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宁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报考咨询电话:0474-8222425
监督电话:0474-8188507(区纪委监委)
0474-8212067(区人社局)
咨询、监督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
本简章由集宁区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作出补充意见。
集宁区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演职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