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对象
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符合服务条件的区外)从事相关养殖业服务的企业(公司)、经营主体。
二、招募条件
(一)必须是依法登记的法人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必须具备承担社会化服务内容的行政许可、资质;
(三)有备案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家畜繁殖员;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承接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及人员。
三、招募程序
(一)发布公告。将《兴和县农牧和科技(乡村振兴)局招募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公告》通过政府网络平台在全区进行公示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农牧和科技(乡村振兴)局302办公室。
联系人:
王 玺(副局长) —联系电话:15540438518
师建东(局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5847458313
王殿鹏(疫控中心主任)—联系电话:13134749246
3.报名材料:《兴和县农牧和科技(乡村振兴)局招募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报名表》;‚企业(公司)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关行政许可、资质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
(三)确定企业(公司)。按照招募条件择优确定服务企业(公司)。兴和县农牧和科技(乡村振兴)局与确定的服务企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1—5年(暂定),服务期满后,根据上级政策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协议。
四、服务范围
对兴和县的九个乡镇兽医社会化服务全覆盖。
五、补助资金
按照企业(公司)服务区域及区域内畜禽常年存栏量确定补助资金数额,分别于每年春秋季集中免疫前预拨60%,集中免疫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剩余部分。
六、监督电话
招募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0474-7210085
本次招募公告由兴和县农牧和科技(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附:兴和县农牧和科技(乡村振兴)局招募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报名表
兴和县农牧和科技(乡村振兴)局
2024年8月20日
兴和县农牧和科技(乡村振兴)局招募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