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
医学检验专业人员1名,药学专业人员1名,临床医学专业人员1名,中医专业人员2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年龄30岁周岁以下(1994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有执业证者优先。
5、 医学检验专业:要求医学检验专业毕业。
药学专业:药学及相关专业。
临床医学:要求临床医学或全科医学专业毕业。
中医专业:要求中医学或针灸推拿专业毕业。
计算机专业: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6、具有较强的钻研精神和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及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应聘要求及报名方式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合格,无不良嗜好,能顺利通过中心组织的政治考核。
2、具备应聘岗位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能独立值班并完成诊疗工作。
3、按照报名时间开始起接收现场报名,报名人数按照招聘比例,1:3接收报名,报满即止。双向选择确定招聘人员。
①本人简历
内容自拟,须具备要素:彩色素颜免冠照片、出生年月、第一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习专业、目前职称、资格证、毕业时间、学校全称、实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及起止时间。
②资质材料
身份证、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认证报告打印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认证打印件,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须封皮或首页和第二页上/下放置复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等与应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勿折叠。
4、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街西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蒙古场巷内100米路北),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2日,每日上午9:至11:30,下午3:00至17:00。
5、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街西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专业技术知识等,由面试官对面试人员提问后综合打分(满分100分制),面试成绩分数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六、考察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资质、工作经验以及体检和考察情况,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中心会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者,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
4、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如出现岗位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数时,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配计划招聘数。
2、未尽事宜将参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本简章由新城区东街西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71——5612556 张老师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 时—12 时、下午 14 时30分—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