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校内备案制工作人员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校内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普通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蒙汉兼通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5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现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按以下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6日下午15:00-17:00
递补应聘人员复审时间:2017年7月7日下午15:00-17:00
2.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史楼1号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3.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本、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下载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内蒙古师范大学聘用人员提供在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5.提供应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及材料
6.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7.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1张。
对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主要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及笔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随时保持所提供移动电话的畅通,递补工作以电话方式通知,同时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进入递补程序的应聘人员,其电话无法打通或接到递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