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应届毕业生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部门、职位名称及职位要求
北京市统计局计算中心招考3人、北京市统计应用研究所招考2人、北京市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招考1人、北京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招考2人,详见《北京市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说明》(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地点:北京市统计局106会议室(西城区广安门南街36号天缘公寓A座)。
(二)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户口本(卡)、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
2.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打印的《北京市统计局事业单位职位申请表》(见附件2),职位申请表须贴一寸免冠近照。
4.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自行准备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招考工作程序
(一)笔试
组织考生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北京市2017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笔试将于2017年3月18日进行。
(二)面试
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招考职位在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首批面试人选。
(三)调剂
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未达到1:5的职位,可通过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调剂人员范围为已报考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首批面试人选名单,可根据调剂职位要求参加调剂。调剂公告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发布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北京统计信息网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向市人力社保局上报拟录用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备案。
(六) 补充招考
公示后,本次招考职位出现空缺的,可通过补充招考的方式补充录用人选,补充招考人员范围为已报考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补充招考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北京市统计局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对招考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具体笔试、调剂、面试通知、公示结果及补充招考公告在北京统计信息网通知通告栏发布,网址:http://www.bjstats.gov.cn。
2.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83547061,83547096
北京市统计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