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工作地点
警务辅助人员共20名,工作地点在赤峰监狱。
二、招聘岗位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工作为辅助监狱开展防爆处突、狱内安保巡逻以及狱内重大活动安全警戒,执行监狱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性别:男性。
(四)学历:近5年内复转军人或体育相关专业及警校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五)健康状况: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六)身高、视力、体重:净身高不低于1.75米,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体重在80公斤以下。
(七)居住地:具有赤峰市户籍或长期在赤峰市区内居住。
(八)曾在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期间任过班长,具备武术、散打、柔道、跆拳道等技能,并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十名者优先录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人员;
3、由于工作表现不良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人员;
4、曾有过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地点:赤峰市新城区宝通大厦二楼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内蒙古东部人才市场交流大厅(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西与新惠路交汇口东南角);
2、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如截止报名时间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1:2的比例,报名时间将延续至达到此比例为止;
3、报名方法:报名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4、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且净身高不低于1.75米,体重在80公斤以下的可通过初审;
5、收费:初审合格者交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笔试
1、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监狱法、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
2、考试成绩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公布方式于笔试当日通知。
(三)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按着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携带《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评标准参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等要求进行;
2、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报考者、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考生用汉语回答,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着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报考者自行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总成绩排名中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试用期及录用要求
(一)我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2年期劳务派遣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约定试用期3个月,同时开展集中培训工作,试用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监狱组织人员培训,培训期为15天。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如录用人员出现缺额,按考试成绩从未聘用人员中由高到低次序递补。
六、薪资及福利待遇
薪资标准:2000元/月/人(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部分),享受社会保险(五险),监狱提供警服、警用装备。
七、报名咨询
电话:13848886122,徐经理
赤峰利群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