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岗位
招用5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扑救及公益林管护的日常工作。
1.森林草原消防队员15名(限男性);
2.管护人员29名;
3.森林公安局基层派出所辅警6名(男女不限,但工作环境比较艰苦,女性报考者慎重考虑);
二、 招用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公益林管护员年龄限制在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满35周岁以下);森林公安局基层派出所辅警及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年龄限制在(198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满28周岁以下);
(六)户籍条件:具有陈旗户籍(报考人员或父母一方户籍为2015年12月31日前陈旗户籍);
三、招用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旗招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旗电视台、政务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招用事宜。
(二)组织报名
1.报名资格审查由旗人社局、旗林业局、旗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陈旗林业局一楼大厅。
4.咨询电话:0470-6712480。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寸近期正面蓝底彩色免冠照4张。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须从旗政务网上自行下载《陈巴尔虎旗2016年林业系统公开招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交报名费20元,考试费50元,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费,2015年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
(5)陈旗林业系统职工亲生子女及职工配偶,需提供父母一方或配偶在陈旗林业系统工作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后,上报旗公开招用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查确定。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招用考试,统一发放准考证。
以下情况人员无报考资格:
1.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2.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
3.有吸毒史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四)招用考试
1、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试卷分蒙、汉两种文字,考生任选其一。笔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 陈旗林业系统职工亲生子女及职工配偶笔试成绩加2.5分;
同时符合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累计加分。
3、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4、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因素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因素),按不同岗位招用名额从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每个岗位的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体检。
5、考生总成绩在旗政务网、报名地点公布。
(五)体检
旗公开招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试合格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招用前考察。如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或参加邪教组织行为的,取消招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旗公开招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招用人员后,面向社会公示 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拟招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举报监督电话:0470-6717123
四、招用和待遇
录用人员合同期一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享受合同期工资待遇。每年根据录用人员的考核结果,签订劳动合同,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在合同期内录用人员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解除劳动合同。如因国家公益林管护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国家森林效益补偿资金停拨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在合同期内每月工资为22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的相关待遇。
陈巴尔虎旗林业系统公开招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