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0名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具体岗位:
书记员25人,法警5人。(详见附件1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社会责任感;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1998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5、赤峰市户籍(含原籍)及2016年11月1日以前迁入赤峰市的。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象良好(身材袒露部位无纹身无伤疤)、五官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听力障碍。书记员岗位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法警岗位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5米以上。
7、报考法警岗位人员需经过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合格标准见附件2)。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职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喀喇沁旗人才交流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在《喀喇沁时迅》、喀喇沁电视台进行宣传。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实地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到旗人才交流中心报名(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5室)。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22日。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5、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