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年龄35周岁(含)以下(处室负责人岗年龄在40周岁以下),国家211工程、重点财经类院校及国外获得教育部认证的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为国家211工程、重点财经类院校及国外获得教育部认证的院校全日制硕士(含)以上学历的经济金融类、法律类、财务会计类等专业毕业生;
(二)三年及以上金融行业工作经历(处室负责人为五年);
(三)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过往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运营管理处负责人
1.岗位职责
协助部门负责人及处室主要负责人工作,安排本处室的年度及阶段性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行特殊资产经营管理发展规划、政策制度、体制机制建设等。
2.应聘条件
(1)具有五年及以上特殊资产经营或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熟悉特殊资产经营管理政策、制度,有较强的特殊资产经营管理能力;
(4)掌握不良资产处置相关知识,业务能力较强;
(5)熟悉计算机操作、文字处理和网络基本知识;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7)具有五年以上国有大型银行总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总部特殊资产经营或风险管理工作经验;或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的优先考虑。
(二)运营管理处运营管理岗
1、岗位职责
负责牵头组织梳理、制订、维护全行特殊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负责牵头组织制订特殊资产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机制、考核流程;负责全行特殊资产处置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建库,建设、推广和维护全行特殊资产业务交流平台。
2.应聘条件
(1)所学专业为经济金融类、财务会计类、法律类等相关专业;
(2)具备经济金融、会计及法律方面基础知识;熟悉商业银行理财、信托、基金、证券等相关操作模式、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制度;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3)敬业爱岗、工作严谨;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三年以上基金、证券、投行、信托、金融资产管理、信用审查审批、特殊资产经营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