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及原则
面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
5、2017年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选聘人数及科目
选聘35名教师,选聘的科目: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体育。
五、选聘的程序和方式
本次选聘按岗位和所需专业报名。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签订就业协议意向书、体检等程序进行。选聘简章将通过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网、包头市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院校就业指导处网站进行公告,报名时间以院校就业指导处网站为准。
(一)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简历一份;
3、准备应届生就业协议原件三份(本人携带)。
4、填写《包头市东河区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
5、提供《院校推荐表》一式三份。
报名者将本人的个人简历递交到学院就业指导处。
(二)资格初审
选聘小组对报名人员根据《简章》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审核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是否是教育部重点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取得与报考科目相一致的资格证书。
(三)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结合教师工作岗位的特点,进行综合能力测试。采取现场随机出题,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3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通过资格初审、笔试,进入面试。选聘小组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通知院校就业指导处并告知面试人员。
(四)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身份证进行资格复审,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时间、地点以院校通知为准,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选聘小组为应聘者随机选定试讲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五)签订就业协议意向书、岗前体检
面试结果由选聘小组根据选聘岗位、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数择优录取。并与拟录用人员进行谈话,明确录用后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同意后,签订《就业协议意向书》和《包头市东河区选聘教师拟录用表》一式三份,进行公示。上岗前进行岗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不进行补录(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体检费自理)。
六、待遇
凡被录用者,享受我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合同,
东河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