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兑现工资。按《红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赤红政发[2016]38号)相关规定予以列编。
三、招聘计划
根据医院工作发展需要,我院计划公开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人。详见《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4.学历条件:具有国家统招普通全日制公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内科、针灸推拿专业为国家统招普通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历;康复技术、影像技术、检验技术和护理学专业为国家统招普通全日制公立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职业技术类院校、民办院校、专升本、3+2五年制大专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5.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蒙医学专业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治医师职称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2016年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电子版照片(大小20KB以下,以考生姓名命名)。有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网站,下载《2016年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填写表格,贴好照片。
2.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计划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人员招聘资质审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人员招聘纪检监察组作出裁决。
(2)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3) 对于此次招录,原则上每个专业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对于紧缺、急需岗位可不设开考比例。
4.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1日--0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5.报名地点: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由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人员招聘考务督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医学相关知识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名额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考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数1:3比例的,该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最低笔试成绩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3、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标准,加权计算。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成绩相同,顺延小数位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用,考录名额末位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优先录取。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则考生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拟聘用考生的最低总成绩,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总成绩将在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公示栏及医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核工作由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考务督导组具体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聘用人员录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备案表,人事档案及报到证。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具有执业资质者试用期为半年,无执业资质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执行聘用单位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为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纪律和监督
1.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并由区卫计局、医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3.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人事科 0476-2787650
监督举报电话:赤峰市红山区卫计局人事股0476-8220859
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党办0476-2787651
七、招聘组织
成立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海龙
副组长:鲍俊杰 王晓红 王晓峰 韩显龙
成 员:张新华 刘树栋 刘育银 高淑凤 李井兰 王亚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办公室主任张新华,办公室电话0476-2787650。
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