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的要求,采取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的方法进行。
二、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2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人(有B证以上驾驶证)、战斗员岗位20人。
三、招聘范围
具有库伦旗户籍的适龄退伍士兵(2016年6月30日前落户)。
四、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的男性公民。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身体健康,反应敏捷,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残疾、无口吃、无色肓、无严重传染性疾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不低于1.6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
3、年龄要求:年龄在21周岁到29周岁之间(1987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内出生)。
4、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一是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处罚的;
二是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是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是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五是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本岗位工作。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按岗位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23日
报名地点:库伦旗公安局政治处
六、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本人填写《2016年库伦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明、复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由旗人武部或民政局出具的退伍证明原件、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两张。报考贺驶员岗位的需携带驾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
体能测试内容包括:100米跑、3000米跑、府卧撑、仰卧起坐。
体检: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分别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一同进入体检环节。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安排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直至达到计划录用人数为止。
政审:体检结束后,将组织人员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满计划人数为止。
八、公示和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测试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库伦旗政府网、库伦宣传网及库伦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人事管理和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实行合同制,不占用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3000元/人/月,由旗财政予以拨付,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特此公告。
库伦旗公开招聘政府
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