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报名工作于2016年1月7日已经结束。报名人数已达到开考比例3:1,定于2016年6月25日上午8:00在呼和浩特市十九中操场进行体能测试,请参考人员务必于2016年6月22日、23日两天到新城区公安分局三楼3021室领取准考证。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新城区公安分局拟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
二、参加考试条件:
1、2016年1月7日前报名的人员可参加考试。
2、年满18周岁(1996年12月23日之后出生)至28周岁(1986年12月23日之前出生),身高在162厘米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其中从全国消防部队或其他部队退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4年12月23日之前出生)。
3、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日即2015年12月23日。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项,依次进行,均采用百分制。按照应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聘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选;笔试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30%)、笔试(30%)加权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以上考试中,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一)体能测试。2016年6月25日上午8:00在呼和浩特第十九中学操场对入围者进行体能测试,内容:俯卧撑、立定跳远、100m跑。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的平均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
(二)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不规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资料,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知识积累程度以及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为统一试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形式进行,由主考提问,参考者应答,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理解、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形象气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不超过6分钟,评委现场打分,确定面试成绩。
四、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择期公布。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和招考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果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并列人员以体能成绩为准依次排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二)通过面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要对其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材料。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不能录用的其他人员。
(三)被考核对象不合格或弃权,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相应程序递补;对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七、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相关待遇
所招聘的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为编制外人员,对其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公示期满且符合要求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两年一签。合同制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每人每月3000元(其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封顶(年底按照绩效考评成绩发放)。伙食标准享有与义务兵同等待遇。
八、培训
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员由新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专业机构负责进行岗前培训。
九、管理模式
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与现役消防官兵混合执勤,管理干部由公安现役干部担任,实行军事化管理,统一称谓、标识和服装,接受公安消防部队的业务领导和统一指挥。
联系电话:0471-6521773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附件
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
①100米跑:满分标准为15秒,每超出0.1秒扣5分。
②俯卧撑:满分标准为50个/3分钟,每少1个扣2分。
③立定跳远:满分标准为2.3米,每少0.01厘米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