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赤峰市编制部门核准的2015年度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编制使用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的《2015年度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为做好2015年度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0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4人,定向招聘蒙授生3人。详见《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已退役的士兵。
报考项目岗位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赤峰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凡是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人员,必须是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赤峰市户籍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进行,各环节均不做递补。一切事宜均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3日通过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4日至2016年6月6日,现场报名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人事科(综合办公楼618室)。
3.报名所需证件资料
(1)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下载并填写《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贴好照片(每人需准备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仔细鉴别是否符合应聘条件,亲自填写相关信息,若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蒙授生定向岗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将其定向岗位合并到相应非定向岗位内。无法合并的岗位,取消定向限制向社会公开报名,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计划)。根据报名情况,紧缺专业岗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
具体事项请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的信息。
5.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人员,给予说明理由。报名结束,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报考费用
(1)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面试费每人50元。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2)报名费及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初审合格后收取,面试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收取。
(3)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在资格初审时进行确认。
(4)2015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需填写《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务费减免申请表》,进行审核后交费。
(三)笔试
1.笔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和考试时间。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蒙授生”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须用蒙古文试卷;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汉文试卷或蒙古文试卷。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告知工作人员并进行确认,不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7.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面试(讲课)
1.笔试结束后,学院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低于1∶3比例的应聘者视其笔试成绩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进入面试)。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
2.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讲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具体要求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讲课须用蒙古语;报考英语专业岗位的人员,讲课须用英语;报考其它岗位的人员,讲课须用汉语。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学院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讲课)成绩占5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所报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确定。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由学院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复核完成后进行,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1.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公示期满,由学院办公室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2015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
(2)往届毕业生报到证原件、人事档案;
(3)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赤峰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五、有关说明
(一)学院成立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报名截止后,请报名者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的资格审查、考试等通知。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本方案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卞红煊(老师)
咨询电话:0476-8823725 0476-882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