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杭锦旗旗直公立医院院长选拔聘用实施方案》规定,目前已完成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履历业绩评价工作。经资格审查,共有6名同志进入演讲答辩环节。现就本次演讲答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6年5月15日上午8:30-12:30;
二、地点:旗党政大楼六楼会议室;
三、演讲答辩形式:演讲答辩分为两部分,原则上要求用普通话答辩。一是个人竞聘演讲,根据专家要求,应聘人员对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竞岗目的、对岗位职责理解、工作措施等设想进行陈述。限时20分钟。二是回答评委会提问,限时10分钟。通过应聘岗位需求由专家组进行提问,综合评价应试者是否达到竞争岗位的履职要求。演讲答辩后,取履历业绩评价、演讲答辩和民主评议总分前三名进入考察环节。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演讲答辩人员须于当天早晨7:40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演讲答辩抽签。
(二)演讲答辩人员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演讲答辩资格处理。
(三)演讲答辩人员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考场纪律进行严肃处理。
五、演讲答辩须知
(一)演讲答辩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请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封闭期间,若发现考生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考试资格。
(二)演讲答辩当天考生抽签决定演讲答辩顺序。
(三)演讲答辩分为两部分,要求用普通话答辩。一是个人竞聘演讲部分,限时20分钟。二是回答评委会提问部分,限时10分钟。演讲答辩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未听清楚时,可要求考官重复一遍题目。
(四)演讲答辩后在考场候分,下一名考生演讲答辩完成后,主考官宣布上一名考生的成绩。签字确认后考生离开考场到休息室。
(五)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其他演讲答辩纪律的,取消演讲答辩资格。
杭锦旗旗直公立医院院长公开选拔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