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qcstudy.com)快讯:自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出台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关意见以来,我盟深入实施旗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圆满完成首次符合条件人员套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稳妥推进实施工作。我盟组织、人社部门高度重视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政策要求,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自治区有关会议召开以后,及时向盟委、行署专题汇报会议精神,并成立锡林郭勒盟实施旗县市(区)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领导小组。各旗县市也相继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专门推进此项工作。同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各地工作汇报,全面掌握工作动态。2015年11月份,成立五个工作组,深入各旗县市检查指导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针对各地遇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和情况,及时请示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明确政策依据和操作规程,对各地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二是认真贯彻,精准履行各项程序。2015年12月初,为加速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印发紧急通知专题部署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实施范围、执行时间、晋升条件、规定年限、晋升程序、工资待遇执行,并从严履行初核、考核、公示、审批和备案等程序。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我盟建立了工作推进周报告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准确掌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旗县督促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严明纪律,坚决杜绝违纪违规。实施过程中,各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核对个人信息等形式,对拟晋升职级人员的任职时间、工资年限、工资级别、年度考核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全盟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工作纪律,要求坚决不能违反《实施意见》规定扩大或缩小实施范围、放宽职级晋升条件和年限、简化程序、不按规定执行和兑现待遇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明确对违反中央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截至目前,圆满完成首次符合职级晋升审批、待遇兑现和备案工作。全盟旗县(市、区)以下机关纳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范围公务员(参公人员)10980人,首批符合职级晋升条件3073人,已办理职级晋升审批3073人,已兑现职级工资待遇3073人,其中,晋升科员级3人,晋升副科级1913人,晋升正科级439人,晋升副处级699人,晋升正处级19人。通过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开辟了一条公务员职务晋升之外通过职级晋升提升待遇的通道,是对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调整和改革,也是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对调动和发挥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对基层公务员岗位留住优秀人才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