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上报2016年享受特岗补贴人员有关情况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6〕5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旗市区、市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工作的意见》(内党办发〔2000〕13 号),《呼伦贝尔市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使用和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呼党办发〔2000〕38号)精神,严格依照填表说明认真填报《2016年各旗市区、市直属大企业、市直属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享受特殊岗位政府补贴人员情况统计表》和《2016年各旗市区、市直属大企业、市直属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享受特殊岗位政府补贴人员花名册》,并于4月11日之前将统计表和花名册上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联系电话:0470-8217840
电子邮箱:zhuanjike2009@163.com
附件1.2016年各旗市区、市直属大企业、市直属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享受特殊岗位政府补贴人员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16年各旗市区、市直属大企业、市直属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享受特殊岗位政府补贴人员花名册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