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cstudy.com)快讯:根据相关要求,本着科学公正选拔人才,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的原则,特制订《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总计20名)
1.蒙医专业5名;
2.临床医学3名;
3.超声诊断专业1名;
4.护理专业6名:
5.药物制剂专业1名;
6.药品管理人员1名;
7.麻醉专业1名;
8.理疗康复专业1名;
9.口腔专业1名。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专业类别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报考条件
学 历 专 业 其他条件
蒙医科 5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以上 蒙医 除麻醉、超声专业外,招聘人员仅限于蒙授生,应届毕业生应符合报考专业相关要求。年龄均在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证者优先。
普外科 2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以上 蒙医
妇产科 1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以上 临床医学
护理组 6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以上 护理
制剂科 1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以上 药物制剂
药剂科 1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其以上 药品管理
麻醉科 1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以上 麻醉
理疗科 1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其以上 蒙医
口腔科 1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其以上 口腔
超声科 1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其以上 超声诊断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身体健康;
(五)出生地或生源地为阿鲁科尔沁旗人员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阿鲁科尔沁旗绿源网(http://www.kerq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1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行政区三楼医务科
3.联系电话:0476-7230751
4.联系人:宏格尔其木格 15849678992
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资格证等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考相应岗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专业)。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报名费用:本次招聘考试免收报名费。
六、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由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组织进行。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报考本专业国家执业资格要求的相关理论知识,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提前一周电话通知。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由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组织进行。总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审核。对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审核。
九、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一楼大厅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6年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连续两次参加执业医师考试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二、本方案由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负责解释。
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