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
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现就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群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根据遴选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88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含笔试成绩并列考生)。(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2月10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万戴国际酒店4楼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原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印章,垂直管理单位需加盖自治区主管部门人事处(政治部)印章);
3.已获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复印件。
6.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7.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未按时限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导致遴选职位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于2013年12月14日—12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蒙古党委政研室在面试环节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定于2013年12月17日,各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笔试、面试总成绩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二)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遴选资格。
(二)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及笔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于12月10日至12月13日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471-4818499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