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2014年
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2011]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2014年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对参加我区2014年9月20-21日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考试,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对报考公安和监狱系统的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日(上午8:30时开始,下午2:00开始)
(二)地点:水木年华阳光大酒店四楼多功能厅(呼和浩特市健康街1号 电话:0471-5258888)。
(三)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于11月10日全天、11日上午半天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监狱系统的考生于11月11日下午半天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能测评
(一)时间:2014年11月12日-13日(上午8:00时开始,下午2:00开始)
(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田径运动训练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86号,新华广场西奥体大酒店南侧)。
(三)考生须按指定地点时间参加体能测评。
(四)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和序号附后。
三、面试
面试时间定为2014年11月18日-20日,详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
1.考生须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大专以上报考者出具)、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户籍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考生提供本人集体户户籍页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止时间)、考核合格的证明;其中,对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选拔管理的储备人才,考生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以及服务期间考核合格的考核表。退役士兵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报考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能测评
1.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对体能测评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体能测评最后一天结束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生须下载打印《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1份),并粘贴近期证件照(二寸),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并携带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二代身份证等参加体能测评。
(三)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地点和时间及其他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没有按时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行递补。
(四)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体能测评有关项目和要求,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