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人数
阿拉善盟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度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在2011年盟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之前具有阿拉善盟常住户口和户口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阿拉善盟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国家承认学历的2011年未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后出生)的高等院校往届、应届专科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任职资格(职业资格)等能力条件;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盟直部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尚有的空编和今年一、二次盟编委会新增编制限额,用于本次招聘。
(二)盟组织、人社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准的用编限额内,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空缺情况和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统一组织实施盟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
(三)盟组织、人社部门将于11月份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考简章。
(四)盟纪检、组织、人社部门统筹做好笔试试卷的命题、阅卷及面试考官的培训等工作。
(五)盟直部分事业单位要根据盟组织、人社部门的总体安排,积极配合开展招聘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阿拉善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alsrcks.com/)。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1日。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即使进入聘用范围,一经查实,要给予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二)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主管部门和盟人事考录中心共同负责。报考者对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可向盟人社局和用人主管单位进行咨询;对招聘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可向盟人社局进行咨询。
1、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最后两天报名的人员,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自通过之日起2日内到盟人事考试中心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截止时间为12月2日下午17点,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2)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被取消的职位,将于12月1日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其所交费用由盟人事考试中心退给报考者。
(3)报考者须于12月3日至12月1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
2、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3、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各项加分因素可累计计算,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其中: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分值3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 社区民生志愿者、人才储备(服务期满两年)分值2分。
4、笔试开考比例:按照分专业报考的考生开考比例不得低于5:1。
5、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盟人事考录中心承担。
本次考试不专设蒙古文试卷,考生可选择用蒙古文作答,但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12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具体地址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七、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考生人数与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予以取消。
2、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知识面(包括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3、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后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入考核范围。
4、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面试前主管部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盟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指导、监督、协调下完成。
(二)面试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须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户口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阿拉善盟生源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阿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3.录用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和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等真实情况以及提供虚假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考核与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对应聘人选实行等额考核,根据应聘者总成绩排名次序,按照招聘岗位总数1:1确定考核人选。
(二)体检。按照先体检后考核的办法,对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招聘办公室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专业能力等情况,考核结束形成书面材料,提出考核可否聘用意见。
拟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拟聘人员由招聘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复查。
九、组织管理
(一)拟聘人员经盟直部分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聘用合同鉴证机构办理合同鉴证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按管理权限办理编制、工资相关手续。
(二)盟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盟直部分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工作由盟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不合格者,试用期满不得转正定级。
十、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办法其它情形的。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本《简章》由中共阿拉善盟委组织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53108(盟委组织部) 8332346(盟人社局)
3990005(盟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