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19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0名工作人员,详见《2011年元宝山区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编制拟定招聘岗位、发布招聘公告,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2011年元宝山区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4、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5、报考元宝山区区直岗位,要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限制为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元宝山区镇街及社区岗位人员,要求2011年11月11日前具有元宝山区户籍,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在元宝山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报考各类岗位户籍不限。
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辞退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从2011年11月10日开始,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人事人才网》、《赤峰日报》、《元宝山专刊》、元宝山电视台对元宝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6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片大1寸免冠彩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
元宝山区纪检委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元宝山区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并于2011年12月12日-2011年12月16日到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6室领取准考证,没有按时领取准考证人员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时事政治。
3、笔试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招聘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予开考。
4、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7]2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由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用人主管部门具体协助配合,主要考核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进一步核实其资格条件。因考核不合格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而出现职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举报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考试由元宝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元宝山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严格招聘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476-5850189
二0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