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在白云矿区范围内公开招考10名工作人员,不限制专业,不报考岗位。其中2名限定为在白云矿区服务期满(包含2013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白云矿区各机关事业单位累计服务期满十年的临时工作人员,放宽到45周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白云矿区户籍(于2013年3月31日前落户白云矿区)或白云矿区生源。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白云矿区各机关事业单位累计服务期满十年的临时工作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专科(限2012年及以前毕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5.现役军人、2013届以后毕业的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公告简章、报名信息表下载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站: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tbyeb.gov.cn)。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 6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地址:白云矿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6室。
报名时,须用二代身份证原件,报考者须先签署《考生承诺书》,然后提交报名信息表2份,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特别提醒报考者:报名信息表要求机打2份,手写无效;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白云矿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并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审查时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所在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及所学专业证明)。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及其他地区的白云矿区生源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在白云矿区各机关事业单位累计服务期满十年的临时工作人员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工资表及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在白云矿区服务且2013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者”需提供服务单位和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现场审查通过的,交纳报考费每人70元。
2. 享受各类减免报考费用政策的考生,携相关减免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报名结束前提交到报名审查组,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四)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请考生自行留意白云矿区政府网站。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应达到5:1方可开考,若报名总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笔试方式、科目和成绩计算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笔试考点设在白云矿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加分因素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符合加分因素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书和材料到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请考生自行留意。
五、面试
(一)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的确定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范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考生。
(二)面试组织
1.进入面试资格范围的考生,须领取《参加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为1:1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范围。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请考生自行留意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
(三)面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四)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名单,并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白云矿区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体检机构进行。具体体检工作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考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招考资格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招考审批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统一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公示名单无异议者,按规定要求,根据新聘用人员的工作经验、学习专业等情况,由区招考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到相应工作岗位上,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不再递补。
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尚在聘用期内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与主管部门签订五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服务期不满的,不得流动。
八、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考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简章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