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工作地点
警务辅助人员共10名,工作地点主要集中在赤峰监狱。
二、招聘岗位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辅助监狱开展防爆处突、搜身安检、巡逻检查、安全警戒等狱内外安保任务,执行监狱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至1997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三)性别:男性;
(四)学历:近5年内复转军人,体育相关专业及警校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五)健康状况: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六)身高、视力、体重:净身高不低于1.75米,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体重在80公斤以下;
(七)居住地:具有赤峰市户籍或长期在赤峰市区内居住;
(八)曾在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期间任过班长,具备武术、散打、柔道、跆拳道等技能,并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十名者优先录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由于工作表现不良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地点:赤峰利群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福泰商务中心208室)。
2、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9日至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人数上限为40人,如额满报名时间即提前截止。如截止报名时间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2:1的比例,报名时间将延续至达到此比例止。
3、报名方法:报名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4、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且净身高不低于1.75米,体重在80公斤以下的可通过初审。初审合格者交报名考务费100元,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1、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监狱法、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成绩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按着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2、应聘人员携带《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试
测评标准参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等要求进行。
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报考者、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考生用汉语回答,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着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报考者自行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总成绩排名中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试用期及录用要求
(一)我公司组织录用人员签订2年期劳务派遣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约定试用期3个月,同时开展集中培训工作,试用期结束后择优录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监狱组织人员培训,培训期为15天。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如录用人员出现缺额,按考试成绩从未聘用人员中由高到低次序递补。
六、薪资及福利待遇
薪资标准:2000元/月.人(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部分),享受社会保险(五险),监狱提供警服、警用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