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康复医疗工作人员通告
为了推进多伦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康复服务功能,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多伦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医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康复医疗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年龄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户籍条件
多伦县户籍(假肢技师、矫形器技师、康复治疗岗位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三)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详见报考职位附表。
2、职业资格条件:康复护理岗位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其他岗位有执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3、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热爱残疾事业。具有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报名要求
自发布通告起,面向社会公开定向报名(一人限报一岗)。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者持户口、身份证、毕业证及拟报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彩照2张到多伦县残疾人联合会(多伦县诺尔镇二道街)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79-4520298。联系人:靳秀华、陈建华。报名考务费70元。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法,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临床实际操作能力和素质。参加笔试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进入面试比例的,可直接进入面试。
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30%折合后)加1分,面试成绩(70%折合后)加1分(同时符合两项优先招聘条件人员不重复加分)。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计划,按综合总成绩排序依次聘用,被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因故出现岗位空缺时,所空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及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录用人员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同工同酬。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工资参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辞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内不得调离。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合格及以上等次由用人单位与续聘人员续签聘用合同。
七、其它有关事宜
(一)对报名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证书逐一进行审查,如
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如查到弄虚作假取消其录取资格,空缺岗位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补录。
(二)现在职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三)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拟录用资格,所空岗位从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招聘过程中对群众举报有违纪行为并查实的人员。
(四)为保证考试公开透明,将在第一时间公开考试成绩,公示录取结果。
(五)本次招聘具体考试时间及其他有关事宜可浏览多伦 县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或多伦县残联微信公众号查询。
(六)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未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具体考务事宜,委托第三方承担。
附表:
多伦县残疾人康复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岗位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学历 |
专业要求 |
招聘范围(户籍) |
其他要求 |
假肢技师 |
1 |
同工同酬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假肢专业 |
|
|
矫形器技师 |
1 |
同工同酬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假肢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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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 |
2 |
同工同酬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运动医学、康复理疗、针灸推拿按摩 、中医骨科、临床 |
|
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 |
特教手语教师 |
2 |
同工同酬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必须有手语翻译员证(五级以上含五级) |
多伦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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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护理 |
2 |
同工同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