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包头市教师培训中心更名及其相关事宜的批复》(包机编发〔2016〕5号)文件规定,“原包头市教师培训中心承担的‘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的职能职责全部划入包头广播电视大学”。
为了组建一支高质量、高素质教师培训专业化团队,包头广播电视大学拟使用学校空编,公开选调5名教师从事全市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拟选聘从事教师培训组织、管理、讲课等人员5人。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由于教师培训岗位的特殊性和专业化,本次选聘对象为全自治区范围内各大中专院校、教师培训机构、教研部门、中小学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书面表达能力、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计算机运用能力。
4.年龄要求: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专业、资历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类、教育学、心理学、计算机类、英语语言文学,从事教育工作三年及以上工龄,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或教师培训工作经验。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师培训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退学或者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贴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可从包头教育局政务网下载(单页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报名资格条件的年度考核表、任命文件等;
(6)近五年来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软件设计、程序编程等成果(数量不限)。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5日——8月5日
报名地点: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包头市蒙古族学校院内包头电大政治处)
咨询电话:18648625164 13030478290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政工科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市教育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综合考核
(1)业绩及成果考核。由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业绩及成果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按照拟选名额1:3的比例,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下一环节考核人选。
(2)表达能力考核。
第一环节由考核小组现场命题,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用计算机完成命题作文。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理论水平、专业能力、语言与书面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第二环节应聘者根据如何开展教师培训工作这个主题进行现场答辩。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条理思路、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写作满分为100分,按36%计入综合成绩;答辩100分,按24%计入综合成绩。
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计算出综合成绩(业绩及成果考核40%,表达能力考核60%),上报选聘领导小组审核。
(三)组织考察
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选名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市教育局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四)选调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市教育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审定,选调结果在包头市教育局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选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者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办理聘任手续。
六、其他
(一)对选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本公告在包头市教育政务网、包头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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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