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一处老石旦煤矿小一号井一、二号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位于井田西南部,其中心坐标为:东经:106°49′52″~106°50′40″;北纬:39°22′41″ ~39°23′36″。
该工程由一区(一号采空区)、二区(二号采空区)共23个拐点坐标圈定,总面积0.375km2,其中一区面积0.0724km2,二区面积0.303km2。工程采用剥挖方式消除灾害隐患,同时对现有灭火工程剥挖坑进行回填和复垦。本灾害治理工程采用露天剥离方式,剥离工程与残煤回收均采用外包经营模式,灾害治理工程的剥离工程采用单斗-汽车治理工艺。
本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回收浪费的煤炭资源,还可降低采空区自燃风险,消除采空区地质灾害隐患,减小采空区因煤炭自燃引发的大气环境污染。工程采用外包方式,项目周期约8年,其中治理期2年,管护期6年。
工程总投资10036.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8%。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本次评价分别在老石旦村旧区、二圪垯湾和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设置了3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的SO2、NO2不存在超标问题,TSP和PM10、PM2.5出现超标现象,在该地区属于自然现象,主要是由于矿区所在区域植被稀疏、气候干燥多风、地面扬尘较大,且矿区周围运输车辆较多引起的。
2、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区内的土地以草地为主,受气候和地形条件的影响,主要植被类型为戈壁针茅、藏锦鸡儿、小针茅草原化荒漠植被和沙蒿、油蒿、猪毛菜草原荒漠植被;评价区主要分布有灰钙土、风沙土、草甸土等三种土类。项目区域内土壤侵蚀类型包括风力侵蚀和水力侵蚀,并以风力侵蚀为主,属极强度、强度侵蚀区。项目距离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外围边界最近约600m,距缓冲区最近约6.5km;距核心区距离最近为7.2km。
3、地下水环境:通过对3个地下水水质和7个水位监测点的监测表明,地下水监测的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4、声环境:本次评价在工业场地四侧场界、进场道路、老石旦村旧区共设置了6个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7.9~56.2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9.2~41.8dB(A),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治理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5、土壤环境质量:本次评价在治理区内外共布设了5个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的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当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治理期对环境的影响和管护期对环境的影响,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①生态环境:植被破坏、土地占用、水土流失、动植物受影响等;②噪声:采剥设备、运输及装卸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③大气环境:钻孔扬尘、铲装扬尘、运输扬尘、储煤场扬尘等对环境空气有一定的影响;④废水:正常工况下无生产废水产生,暴雨时可能产生悬浮物浓度较高的雨污水;场内生活污水;⑤固废:废弃土石、生活垃圾。
四、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钻孔采用带有捕集装置的设备、作业区及时洒水抑尘、保持运输车辆清洁并及时苫盖、储煤场设防风抑尘网和洒水喷淋装置。
2、废水治理措施:新建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储煤场四周设集水槽,坑底设储水池,地面设沉淀池,废水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浇洒、抑尘。
3、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废弃土石全部回填至现有灭火工程剥挖坑,原有灭火工程堆放的土石回填至本次治理新产生的剥挖坑,回填后覆土绿化并恢复植被;设生活垃圾箱,定期送附近村屯指定垃圾收集点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生产工艺较成熟、合理,在实施了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治理工程结束后,消除了原有采空区的安全隐患,回收了原来被浪费的煤炭资源,恢复了原有的地貌景观,对环境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建设体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效益的统一。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因此,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与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现场查看、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要求。联系方式见文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6月8日至6月22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本项目的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民众生活质量以及周围环境有何影响、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联系方式如下,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海市一处老石旦小一号采空区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闫建军
联系电话:13644732073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504号
联系人:赵兴征
联系电话:024-31401117
电子邮箱:29323581@qq.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
公告发布单位:乌海市一处老石旦小一号采空区治理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