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名额
选调工作人员13名(其中女性3名,男性10名)。
二、选调范围
旗直各部门、单位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编制的在编人员(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除外)。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品行端正,自我要求严格,热爱纪检工作;
2.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会计、审计,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及基层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17年05月01日。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和报名表可登录乌拉特前旗政府网通过公告栏下载。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4月20日至4月2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者携带报名材料到旗纪委组织部(旗党政大楼816室,联系人:毛智勇、武苑,联系电话:0478-3212609)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1)《旗纪委2017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旗直部门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在报名表中加盖公章;(2)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另附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旗纪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由旗纪委联系相关部门从题库中抽取试题。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五)考察。以测试成绩为参考确定考察对象。由旗纪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列为正式考察对象。
(六)试用。考察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旗纪委组织部办理拟录用人选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七)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予以退回。
五、其他事项
1.此次选调有关事项将通过乌拉特前旗政府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网站信息。
2.选调期间,旗纪委组织部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联系电话:0478-3212609。
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察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