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及其他条件。
3. 人事代理技术人员因长期在野外工作,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1.提交简历。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2. 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奖励、资质、论著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合格人员到中心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福利待遇
1. 在编人员待遇: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福利待遇,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 人事代理技术人员待遇:人事代理人员无事业单位编制及落户权限,其他福利待遇与在编人员相同。
四、报名
1. 报名时间:截至到2017年2月28日。
2.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简历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和报名表名称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3. 相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简历材料包括: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职称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的封面扉页、版权页等扫描件。
(3)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4.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通知。
五、招聘信息(附件)
六、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305号
邮编:071051
传真:0312-5908611
联系人:陈利军、张诗媛
电话:0312-5908695 0312-5908537
邮箱:shddzxzp@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chegs.cgs.gov.cn/
点击下载>>>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