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聘用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的确定
本次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0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
2、现户籍地、高考生源地(高考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或参军入伍户籍地为武川县地区(在武川县服务期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不限户籍);
3、已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三)高校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时间截止为2016年12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到报考地点报名。报名时,报考者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武川县自聘人员公开招考聘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及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2、报名时间: 2017年3月3日—2017年3月10日
3、报名地点: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4、联系电话:0471-8823533
5、报名收费:报名费20元,笔试费50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涉及大学生就业相关收费项目的通知》(内财非税[2011]2371号)精神,对2016年大学毕业生减半收取。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持县民政局开据的证明)的考生免收报名费及笔试费,建档立卡贫困户(持县农委办开具的证明)的考生免收报名费及笔试费。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负责,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考人数应不低于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如达不到该比例,按比例缩减录用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以综合素质知识为主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方式闭卷考试。由人社局负责组织。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残疾人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面试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方案由武川县社区公开招考自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由人社局负责组织。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核人员。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武川县社区公开招考自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并考核。
经考试及考核,综合测评后,由武川县社区公开招考自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入围体检名单。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对拟聘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由武川县社区公开招考自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用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形式和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岗位工资待遇:享受同类事业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信息发布
此次招聘工作的全部事宜,均通过武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chuan.gov.cn)、武川报及武川电视台向社会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望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武川报及武川电视台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归武川县社区公开招考自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