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条件
所有安置人员必须为经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及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凡我旗范围内有意愿报名者携带以下材料到阿巴嘎旗就业服务中心窗口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户口簿需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2.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应提供在我旗境内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
3.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及其他共同居住成员页。
(2)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人员失业登记证明材料。
(3)家庭无投资性收入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和失业登记证明材料。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9-2022800
地址:新区政务大厅二楼东就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