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1、招聘专业及人数:
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共5人。
2、具体要求:
(1)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非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医疗事业,爱岗、敬业、有责任心。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
5.有工作经验或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3.在其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9日(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投递材料。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本人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
4.报名地点:突泉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二楼西侧人事科
5.联系电话:0482-5124539 邮箱:376440906@qq.com
6.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合格者电话通知进入笔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理论考试时间:2024年8月15日 15:00
2.面试时间:2024年8月16日 15:00
3.地点:突泉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二楼西侧会议室
注:提前10分钟携带本人身份证入场。
(三)考试
1.笔试:分临床专业、中医专业,试卷满分100分,达到60分者进入面试;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终止应聘程序。
2.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总分10分,6分及以上者合格。
3.笔试及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数超过聘用人数时,按照需求人数依据成绩从高至低录用。
(四)聘用
经面试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实行聘用管理。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工资1800元/月。
2.试用期满后:
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工资2400元/月,三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自动解聘;
具有助理医师资格的,工资3000元/月,三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自动解聘;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并交五险一金。
五、纪律监督
聘用工作由院纪检科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在本次聘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追究工作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对应聘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突泉县中医医院人事科及医务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