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经历相结合。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考岗位的学历、工作经历等要求;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七)具有良好的个人行为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八)应聘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8.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
四、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要求
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6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要求,有意报考者请将如下报考材料发至邮箱339021780@qq.com。
(1)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3.每人最多报名一个岗位,报名多岗位或未按要求时间发送报名所需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机会。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公司对应聘者提交的学历、证件、从业履历等进行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的考试。
(三)面试
公司将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面试时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资格。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六、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应聘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2.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任。
九、其他事项
1.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须在简章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须填写上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专业;工作经历须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须填写起止年月并写明待业。简历填写不全的不予审核通过。
4.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17704709927 张健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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