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岗位及名额
引进中小学教师40人,其中初中教师21人,城区小学教师17人,农区小学教师2人。具体岗位要求见《2020年海南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目录》。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国家“双一流”高校、“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省级重点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包含自考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独立)学院);4.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重点综合类院校和重点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户籍、乌海生源或在海南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均不包含自考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独立)学院)。
备注:(1) 凡是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超过3年的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以“项目人员”的身份报考。(2)“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4.引进人员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6.2020年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海南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7.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毕业延期的,获得学历学位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8.2019年海南区公开招聘的合同制中学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9.下列人员不在范围:(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4)曾因吸毒被管制的人员; (5)现役军人;(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7)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8)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包括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筛选确定范围、现场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23日17:30
审核时间: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26日17:30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按照要求填写真实信息,每人限报此次海南区所有人才引进岗位(专业)一个,不得重复申报。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3.资格审核报名时,同步上传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就读院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并加盖学院公章;(3)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户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户口迁入日期为公告发布日前);(4)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乌海就读的高中的证明(加盖就读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公章);(5)2020年海南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2,需签字按手印确认);(6)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0年海南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的证明》;(7)本人所获荣誉证书、中共党员证明、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等。
确保上传的资料真实有效,图片清晰、辨识度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或上传资料不清晰的均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上述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加入2020年海南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QQ群接收相关通知。
(1)城区小学语文QQ群:741105378(2)西卓子山小学语文、数学QQ群:680494210(3)初中语文QQ群:925439306: (4)初中物理、化学、数学QQ群:771238783(5)中小学英语QQ群:925049881(6)城区小学数学QQ群:722571293(7)历史、生物、地理、政治QQ群:1090101983
(二)筛选确定进入现场测试人员范围
报名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学历、毕业院校、所获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是否为乌海籍和乌海生源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后,相应减少聘用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
筛选赋分规则:
1.博士研究生、国家免费师范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毕业生,直接进入试讲人员范围。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1”院校加3分、普通本科院校加2分。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院校是“211”院校的加0.5分;3.全日制本科生:“211”院校加2分、普通本科院校加1分;4.2020年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海南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加1分;5.2019年海南区公开招聘的合同制中学教师加1分;6.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的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211”院校,其他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普通本科院校。7.考生获得国家级荣誉奖励加0.5分,获得省部级荣誉奖励加0.3分;8.如出现并列情况,综合考量考生“三大攻坚战”一线人员及获得市级、旗县级荣誉奖励,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和院(系)级各种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等条件进行排序,排序顺序为“三大攻坚战”一线人员优先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于2019年海南区公开招聘的合同制中学教师,优先于市级荣誉奖励,优先于旗县级荣誉奖励,优先于校级荣誉奖励,优先于院(系)级荣誉奖励。荣誉奖励及共产党员身份等以最高优先级为准,不重复使用。
(三)现场测试
现场测试分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个步骤进行,成绩当场公布。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作为进入试讲的资格条件,每一岗位依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已取得试讲资格放弃试讲的,依结构化面试成绩等额递补。
结构化面试同场次报考者派代表,在不少于两套的面试考题中抽取一套试题作为本场次试题,本场次报考者依抽签顺序作答,考官组根据报考者答题情况参考试题考察要点打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等。
2.资格复审。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人员后,将在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南区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并进行资格复审(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115.28.230.52:8003;海南区政府网址:www.hainanqu.gov.cn;海南党建网址:www.nmghndj.gov.cn;“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gh_66322264c53b)。未进入范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供网络报名上传的材料(1)—(7)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1,一式2份)。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试讲。同级别同科目岗位试讲者在不少于两套的试讲考题中抽取一套作为本级别科目试讲题,参加试讲者依抽签顺序,经过封闭30分钟的备课,依次对考官组现场讲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试讲成绩。
(五)成绩公布
试讲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结构化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聘名额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对考察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聘后待遇
(一)递补规则。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根据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南区人民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三)凡被录用者,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调离的,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实行试用期制度,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985”院校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等按照乌海市教育人才引进相关待遇落实。
(四)报考城区小学考生录用后,海南区教育局将根据各岗位实际需求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1.为强化报考人员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此次引进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2.人才引进工作由海南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3. 本简章由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海南区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73-2112389
0473-4022171
监督举报电话:0473-402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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