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留置看护警务辅助岗位(不得调剂、不得转岗):男性15人、女性5人。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态端正;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5、具有新巴尔虎右旗户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30日之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之后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现在公安系统工作满三年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7、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反应机敏、五官端正;无斜视、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病史及心脑疾病;男性要求净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要求1.60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单侧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其他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标准;
8、能够胜任留置看护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一)在“平安新右旗”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9时00分至7月10日17时00分止;
2、报名地点: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特警大队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470-6405398;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在公安系统工作满三年以上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现场填写2020年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前需进行身高及视力初检,达到要求的方可报考;
5、资格审查和缴费: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五、招聘程序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7月11日上午9时00分;
2、体能测试地点:暂定为新巴尔虎右旗第一中学;
3、体能测试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
4、体能测试项目:
(1)男子组项目: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
(2)女子组项目: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800米跑。
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7月13日9时00分--11时00分;
2、笔试地点: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3、笔试要求: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参加笔试,笔试要求统一用汉文作答;参考人员开考后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不发放专门学习资料;命题、监场、阅卷工作由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承办,对违纪舞弊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4、成绩公示:考试后将在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平安新右旗”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四)成绩计算比例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档案审查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员:烈士子女、笔试成绩高者、具有相关公安工作经验或法律工作经验者、学历较高者。
(六)体检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
(七)政审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
(八)档案审查
1、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本人档案;
2、档案审查存疑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程序进一步完善档案或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档案存疑且不能完善,或无法提供本人档案的,视为档案审查不合格。
(九)公示
对上述环节合格的人员将在“平安新右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由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新巴尔虎右旗人社局、财政局核发工资。参照旗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最低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执行。合同签订完毕,当天到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政治部报到。
六、招聘纪律
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档案审查、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实时关注“平安新右旗”平台并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应聘;
(二)体检、政审、档案审查任意一项不合格者视为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自治区、市、旗(县)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