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意义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的部署要求,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全力帮扶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人员和无法外出打工的农牧民工尽快就近就地就业,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进行招聘。
三、招聘名额
计划为13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78个社区、24个村委会公开招聘300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四、招聘对象
1、受疫情影响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人员;
2、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农牧民工;
3、优先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招聘条件
1、招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初中及以上学历;
(3)居住本辖区居民,户籍不限。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就业昆都仑”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面向社会公布
各镇、街道要将开发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信息向社会公布,公开进行招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向从事街道社区、村委会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由本人提交个人申请和诚信承诺书。
2、资格确认。由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后将相关资料报区人社就业部门审核确定。
3、公示招用。对合格拟招聘人员由人社就业部门、镇、街道面向社会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的,确定招聘人选,由用人单位和招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后办理相关招用手续,区就业部门组织培训合格后上岗。
(四)报名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地点:所在辖区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
2、报名时限:2020年4月16日至4月24日。
3、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份;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四份;2寸红底照片2张;个人填写《包头市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申请表》一式四份;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相关失业证明;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打工的农牧民工由社区、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资料;就业困难人员由区就业服务局比对个人信息。
七、工作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间,可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60(元),岗位补贴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待遇同时享受。农牧民工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不享受社保补贴。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强度、风险性可给予相应的福利补助。
八、工作期限
临时性公益岗位的服务期限为6个月,服务期满后仍无法就业的适当延长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九、其他事项
(一)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后报区人社就业部门同意后予以辞退。
(二)本次招聘工作中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贾刚 联系电话:0472-5990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