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单位和选调岗位
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科科长。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通辽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学历及专业条件: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经济学,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精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法规,熟练掌握运用相关会计业务操作知识,并且能够胜任财务科科长职务。
3.工作经历条件:具有在副科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且从事会计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计算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调配规定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察、公示、办理调配及任职等程序进行。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tlpta.com)和通辽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8:30--4月30日下午17:30(周六、日除外),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106室(科尔沁区和平路北段1402号)
4.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报名人员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tlpta.com)下载《通辽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报名表》须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时要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职务任免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
由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组织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工作由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照考察人数与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成立考察组。考察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政治素质。
(四)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任用。
(五)任前公示
根据研究情况,对拟任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任职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调动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备案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中涉及与报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工作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二)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与选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其他未尽事宜以及选调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公告由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75-8311005
附件:通辽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请报名人员点击下载)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