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一所具有鲜明化工和建材行业特色及技术优势的国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单位、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高职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单位、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是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学校建设单位。学院获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填补了新世纪以来自治区高等教育国家级一等奖的空白。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指导先进单位”、“全国最受欢迎职业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就业与培训先进院校”、“全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多项荣誉。
学院是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技术应用服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高职高专生化与药品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材料能源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
学院以高职教育为主、中高职相衔接,社会培训、现代远程教育和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并举的办学格局,开设化工、材料、自动化、电子信息和管理类41个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人;与内蒙古民族大学等4所本科院校开展本科职业教育和“专升本”合作。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
二、引进计划
2019年计划引进事业编制教师4人。详见《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度“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1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引进人才范围: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工作统一在网上进行,有意向的求职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http://zp.hgzyxy.com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每日8:00—22:30)
咨询电话:0471-5260343
联系人:邓久艳
(二)资格初审
1.报名期间,学院根据岗位需求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校、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要求问题,由学院人事处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3.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从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将相关材料送学院人事处,由人事处会同系部及纪检人员就其所学专业及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引进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引进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引进人员面试成绩最低须达到75分以上。
(二)考察
学院将组成考察组对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引进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中的有关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学院确定。
七、体检
1. 学院党委会根据面试及考察情况进行研究,同意引进的,进入体检环节,由学院负责组织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2.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公示
(一)将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学院党委会通过后,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情形,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九、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引进手续。
十、聘用
(一)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引进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不予引进。
(二)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学院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监督电话:0471-5260355
十二、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度“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