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范围、职位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从事公益岗的人员及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大中专及技校毕业生。(以上人员由县人社局资格认定为准)。
(二)职位和人数: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0名(工作岗位遴选后进行统一分配)。
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相同),优先遴选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上各类人员类别排序即为优先顺序)。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参加此次遴选的公益岗位工作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3、具有多伦县户籍(2019年9月30日前入户多伦县)。
4、年龄、学历、男女比例不限。
(二)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岗位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多伦县就业局服务大厅(县人社局楼下东侧)。
(2)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领取填写、贴照片。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④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⑤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遴选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通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二)笔试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
2.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比例各占50%。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本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设置。
4.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在多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多伦县公安局公众号公布,同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列顺序,等额进入体能测评,对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评。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适当调整标准执行。
3.对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名,确定1:1比例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4.如出现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数的情况,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等额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试。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由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确定遴选人员及公示
1.根据笔试、体能测评、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
2.将拟遴选人员在多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安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遴选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经硏究,取消拟遴选人员遴选资格后产生的岗位空缺,由参加遴选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且体能测试合格、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递补。
(六)报到及岗位培训
经公示确定遴选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多伦县司法局报到,报到后由多伦县司法局组织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
四、薪酬待遇
此次遴选到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执行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五、日常管理
(一)经遴选公示后确定的人员,由多伦县司法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统一管理。
(二)遴选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9—4529916(多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9-4529980(多伦县司法局)
举报电话:13947959850 (驻环保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