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事业为重、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及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引进人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对外公开发布《2020年海拉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年满18周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操守,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30日后出生)。
以下人员不允许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研究生、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允许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3日17:00,超过报名时间不再接受报名,具体情况由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沟通,联系人:周彤,联系方式:18347005777,0470-8353116。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招聘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已报名2020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职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整个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复审。
资格审查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初审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形成报名合格人员报告及具体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反馈用人单位。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3.区委组织部对资格审查进行全过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8117215。
(五)人岗相适评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人岗相适评估,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评估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报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考察人选。
(六)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估结果中上报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1:1比例进行政审、考察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上报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七)体检和引进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引进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本岗位差额人选中择优递补。
2.通过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对拟引进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用人单位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后,报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八)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才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九)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调离海拉尔区卫生健康系统。未满服务期调离人员,要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不得再次参加海拉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
三、纪律监督
本次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